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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的“次贷危机”时刻,会从算力中心开始吗?
昨天晚上,和一个做 AI Infra的博士朋友打了一个多小时电话。本来只是随便聊天,结果他抛出了一个让我越想越值得深思的结论: 现在各地又在大力搞基建投资数据中心了,动辄数十亿的项目,租赁算力中心也是单次几个亿的成本,但是以vc融资和我在前线的真实行业从业人员视角来看,ai基建确实有点泡沫的苗头了。 一开始我觉得这是危言耸听。 后来翻了很多资料,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今天 AI 基建的发展轨迹,居然和 2008 年次贷危机之前,有一些非常值得警惕的相似之处。 当然我不是说 AI 会崩,也不是说会复刻次贷危机。真正值得讨论的是:金融市场是不是又一次,把“未来一定会发生的需求”,提前透支成了今天的巨额投资? 先搞清楚当年的次贷危机,到底发生了什么。 很多人以为次贷危机就是“房价跌了”。其实不是。真正可怕的是,整个金融系统都建立在“房价会一直涨”这个假设上。 当时美国发生了一件事:银行拼命给人发房贷,哪怕信用不好也能借。 为什么?因为银行根本不准备一直拿着这笔贷款。 它会把几千笔房贷打包,卖给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再把它加工成各种金融产品(MBS、CDO),卖给全球投资者。 整个过程就像这样:房贷 → 打包 → 证券 → 全球投资者。 所有人都赚钱,银行赚手续费,投资银行赚承销费,基金赚收益,借款人买到了房子,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完美循环。 但问题来了,这套体系真正赚钱的前提只有一个:房价继续涨。只要房价涨,借款人还不上也能卖房;但是房价一停,整个循环就开始反着转,借款人违约。房贷价值缩水、证券暴跌、银行开始不借钱给彼此。 最后连当时的巨头雷曼兄弟都倒了,导致喊了数十年的九大投行格局变成了八大投行了,当年雷曼的江湖地位可以说紧紧略逊色于摩根这些元老。 这个事情最恐怖的地方在于,最开始出问题的,只是一部分房贷。真正毁掉整个系统的,是围绕这些房贷建立起来的金融结构。 我们聊着聊着突然发现,今天 AI 基建有一点像那个时候,起码目前,算力服务相关的市场初步出现了一些信贷市场的长期证券化票据,虽然还没到“次贷”的程度,但是有些合同票据已经有长期化、永续增长的假设了。 当然,两者完全不是同一件事。但逻辑真的很像。最近几年全球科技巨头——微软、谷歌、Meta、亚马逊——开始疯狂砸钱建数据中心,一年资本开支已经到了几千亿美元;当然中国也一样,各地都在建算力中心,GPU 一卡难求,电力、液冷、服务器、光模块……整个产业链都在扩张。 如果只看这些新闻,你会觉得:AI 需求大到根本供不应求。但我那个朋友告诉我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现在很多算力,不是因为真正有人在赚钱,而是因为所有人都在训练模型。 什么意思?现在一级市场上,所有看似光鲜亮丽的“拿到融资所谓大结果”的公司背后,每一家 AI 公司都在训练。因为你不训练,就拿不到下一轮融资。更悲催的情况是,含有对赌的投资条款在中国不在少数,一旦跑不出来,训不出来,所谓“大结果融资”,瞬间变成债务。 于是整个行业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循环: 创业公司融资 → 买算力 → 投资人压力下继续训练 → 希望融下一轮 → 再买算力。 算力需求是真的。但其中有多少,是靠融资烧出来的需求?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更有意思的是,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信号。 去年路透社报道过一件事,国内许多建成算力中心的利用率只有 20%-30%,而且还有一大堆项目排期在路上。当然这不是全国平均,但是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反映一些问题。 为什么?因为地方政府都想发展 AI,都想抢算力,于是大家一起建,结果有些地方建出来之后,客户没跟上。 这不禁让我想到房地产里的一个词,那就是“鬼城”。 当然,数据中心不是住宅,算力可以调度,客户可以跨区域。 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建出来,不等于能赚钱。 一座数据中心最大的成本,不是今天把楼盖起来。而是未来十年,它到底有没有人持续租你的 GPU。 真正让我觉得细思极恐的是融资。 这里才是最像次贷的地方。 今天的数据中心,已经不是简单的“老板掏钱建机房”。 它背后已经出现了一整套融资体系。 包括:银行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数据中心 REITs、ABS(资产支持证券)、私募信贷 举个特别简单的例子。 以前买 GPU,老板一次付清;现在很多时候,可以融资买,可以担保,可以大额长期租赁,5年期居多,可以用未来赚的钱慢慢还。 是不是很熟悉?这本身没有问题,房地产开发商也是这么干的,机场、高铁、电站也都是这么干的。 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未来赚的钱,到底够不够还今天借的钱? 有的银行今年专门写了一篇研究,它提到,越来越多 AI 数据中心开始通过 SPV(特殊目的实体)融资,导致很多债务并不直接躺在科技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而是另一家关联实体上。 这说明 AI 基建,有一点点开始进入金融工程时代的意味了。 CoreWeave是一个很好的观察样本,它的公司主要商业模式就是买 GPU,然后租算力,听起来特别合理,但问题来了——它为了买 GPU,借了大量的钱。 整个商业模式其实就是一句话,今天借钱买设备,明天靠客户租算力还债。 如果客户一直来,没问题;但是如果 GPU 更新太快、如果租金下降、如果客户减少采购,那么压力就会越来越大。 所以我越来越觉得:技术革命是真的,围绕技术革命形成的部分投资,也可能形成真的泡沫。 最有意思的问题,不是 AI 会不会成功,而是: 如果未来真的只有少数几个基础模型成为赢家,那今天建出来的这么多算力中心,最终是谁来承担回报不及预期的风险? 创业公司?地方政府?银行?还是买了这些金融产品的投资者? 我最后想抛四个我觉得特别值得讨论的问题: 今天的 AI 算力需求,有多少是真实商业需求,有多少是融资驱动的训练需求? 如果模型越来越高效,以后需要的 GPU 会更多,还是更少? 数据中心 REITs、融资租赁、ABS 这些金融工具,会不会像当年的 MBS 一样,通过更大众的“金融创新”,把风险转移到了更多人身上,从而再次引爆次贷危机? AI 基建现在到底是在提前布局未来十年,还是已经开始透支未来十年的需求? 欢迎留下你的看法。
奇绩创坛并未投资上海至算科技?
下午刚提示“机构有风险,融资需谨慎”,但是没想到奇绩的声明来这么快: https://mp.weixin.qq.com/s/https://mp.weixin.qq.com/s/abFRnM1UWPTp3bTF488WIw 一方是美国官宣发布的文件声称基于调查制裁奇绩,另一方则是舆论发酵后的火速声明切割,着实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到底投没投? 不过我在调查了一下之后发现,根据公开的工商信息及历史投资协议,上海至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存在工商登记与历史融资后的两个不同版本,差异在于后续融资是否已完成工商变更。 搜天眼查等当前工商登记层面,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登记股东仅有一人,即丁林葳:认缴出资额 1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00%。 但是公开的信息甚至能查到两者当年签署的投资协议,包括详细的投资尽调说明书,根据该 2023 年 11 月的投资协议显示,在完成员工/高管持股平台增资及奇绩创坛投资后,股权结构曾计划调整为以下四方: 丁林葳:出资比例 51.15% 上海信与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管持股平台):出资比例 27.90% 上海创与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出资比例 13.95% 北京奇绩创坛二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7% 如今投资协议与工商登记产生了不一致,工商登记显示公司仍为自然人独资,这可能意味着上述融资协议中的股权变更尚未完成工商备案,或后续发生了股权回转。 就我所了解的而言,入营的项目奇绩是一定会参与投资的,比如至算科技而言,公开信息显示陆奇签署盖章后的公司投资额为506w 元,实际上并非奇绩的标准投资条款30w 美金/7%的股权,因此市场猜测可能是后续就投后估值、风险考虑等层面再度发生分歧,最终导致入营却并未投资孵化,美国方面实际上根据公开信息查到的投资信息与实际登记和实际股权变更产生了出入,或为本次声明不一致的核心原因。
我感觉是学校背景不好的那种执念吧,感觉身边不少读博的人不是为了啥读博,倒是本科比较差,硕士好了不少但是还想更高一步的好的那种也不少,有点类似读mba反而。这种心态肯定是有些人感觉重要,但是业界不care的
朋友表示:这家垃圾机构终于被制裁了😅
不过好在奇绩的标准条款是大概30w 美金或210w rmb,对应7%的股权,实际上后续跟投的出手会比较少+抢不到太多份额,实际上的股权占比连15%都非常难超过,所以对公司的直接影响可能还是比较小的
中国最出名的早期投资机构之一被制裁了,未来非财务因素在投资/创业中应该怎样定价?
【北美创业100问】奇绩创坛早年以陆奇、投资“小天才”等tag而名声大噪,也曾因为过多的雇佣在校的实习生去进行触达创业者而多次陷入过绯闻,但是这回的制裁是在美元基金选边站的大背景下,美国方面历史上首次使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PAIPA)针对中国境内的创投机构的制裁,没想到第一个中枪的居然是奇绩创坛。 事件脉络 : · 2022–2023 年,前谷歌工程师丁林葳将 500 余份谷歌 AI 算力机密文件复制至个人账号 · 2023 年,丁创立上海致算科技,入营奇绩创坛并获种子轮投资;同年 11 月在奇绩秋季路演日demo day公开演讲 (公开演讲中提到,全世界有能力0-1的搭建大规模万卡集群的人不超过10个人,丁为其中之一),该演讲疑似成为初始导火索引发美国调查。 · 2024 年 3 月,丁在美被捕;2026 年 1 月被裁定 14 项罪名成立,后经法官撤销 7 项经济间谍罪,维持窃取商业秘密罪,获刑 12 个月减 1 天 · 2026 年 10 月 19 日,美方认定奇绩创坛"为窃取美国商业秘密提供了重要的资金、物质和技术支持",将投资机构一并制裁 制裁内容 在美资产冻结;禁止美国主体与其交易;美金融机构贷款上限 1000 万美元;禁止涉美外汇与银行交易;禁止美国人投资其股权与债权。 制裁约定,如果美国实体相关企业的股权结构中被制裁投资机构占比持股 大于 50%,那么实际上该企业需要进行关联性自查,后果上来看,这一举措可能会对企业的后续融资架构、市场进入、贸易许可等产生重大战略性影响。 尤其是考虑到奇绩创坛过去在波士顿、硅谷地区具有相当程度的深度品牌宣传+介入,不少华人创业者仍然会考虑申请奇绩创坛寻求品牌背书,对于在北美的创业者来说,这一事件影响实际上相当具有提醒意义: 以前创业公司融资,头部投资机构的背景是信用背书。现在,在中美科技对抗的大背景下,投资机构本身也可能成为企业出海的合规障碍。 以后出海企业找投资机构,亦或者投资机构找初创企业,是否意味着更多情况下要将这种制裁性质的“非财务因素”考虑在内,进行风险定价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