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突然对我的鞋子和脚的关系产生了很多兴趣,邀请大家都思考一下自己的脚和物质世界的关系。 还是,15分钟,多多互评哦! 写作愉快:) ps.大家有什么想做的练习类型也可以跟我讲,比如想多写修辞,想多写场景,我可以多安排!
我的尾趾有两瓣指甲,我是说左右两瓣,你可以想象一下。 据说,这是中原汉族的基因导致。 剪指甲也要剪两瓣。 尾趾又格外小,常常一不小心就剪掉了最外面整个指甲盖。 但它会继续长出来,小时候我一直觉得有些“怪物”。 这也导致我从小不爱露脚。 而我右脚稍大,鞋子容易挤压脚趾,让我偶尔非常“不良于行”,没走几步就觉得疼。是很让人不容忽视地疼。 但无解。 只能买一些大头鞋来尝试缓解,但不是所有场合和活动都适合大头鞋。 基因链上“啪嗒”一个错扣或者无声的变色,就这样偷偷摸摸地影响着我过往几十年以及未来几十年所组成的全部人生。 常人容易忽略的“鞋子合脚”,是我难以实现的渴求。
11:当鞋子合脚的时候 宣林穿越了。 她站在外婆家的院子里,看到家门口的污水渠,以及比记忆中更新的木门。她打开仓房,呼吸道的还是记忆中那种发馊的阴冷味。 院子里在坐着的女孩梳了一个学生头,看起来十三四岁的样子,齐刘海,皮肤黝黑,校服袖子长到把手完全遮住了。 是妈妈! 妈妈的脸比宣林记忆中肉更多一些,身高更矮。 “你找谁?”妈妈的声音好稚嫩,还不是成年妈妈的声音。 “你好,我昨天才从城里搬过来柳县,我迷路了。”宣林边说边摸口袋,手机,不对,现在没有电子支付。现金?现在谁出门还带现金啊?宣林发现自己口袋里除了钥匙,就只剩一包面巾纸,一片卫生巾。 “这个小象挂坠是我妈妈出国旅游带回来给我的,我送给你,你能不能送我去最近的商店?”宣林解开钥匙上的挂坠。 “走吧,我现在送你过去”宣林注意到妈妈的目光飘到红色小象上,又飘走,她赶紧把挂坠递过去。 宣林走在妈妈后面,她发现妈妈的鞋子一点都不跟脚,这双运动鞋大大的,妈妈走两步就要把脚后跟往后蹭,脚又向前滑,人又要控制好脚让鞋不掉。 “你的鞋好大啊。” “这是我表弟的鞋,舅舅送我的,所以有点大,我妈说让我在大拇脚趾那里垫点布就不晃了,但我觉得还是多穿几双袜子舒服,今天出门急,就忘了。” “我是38码的脚,你是多大码?” “我是37码” “那我们脚应该差不多大,要不然你试试我的运动鞋鞋,正好我也想试试大一点的鞋穿着什么感觉。” “但是,我的鞋,有点脏。” “我这双也好久没刷了,你不嫌弃就行。”宣林恨不得把袜子也脱下来送给妈妈。 “舒服吗?”宣林真后悔当时为了脚舒服自己没买37.5的鞋,那样妈妈穿着就能更合脚了。 妈妈的笑容和记忆中一样,眉眼都舒展了,喜悦中又有一些小小的胆怯,像是在偷偷快乐。 “那我们换鞋吧,这样我们就是好朋友了!我喜欢穿大一点的鞋子,不束缚脚。” 妈妈,下次,下次我要给你带钢笔,给你带糖果,给你带很多很多的钱,给你带所有你想要的。 妈妈,我还会给你带更合脚的鞋子,请你穿着它去奔跑,不要回头,一直向前跑。
14岁时,我的身高已经长到了一米七五,但我的鞋码停在了39码。不是因为我的脚没有再长大,而是因为这是女生能买到的最大的鞋码。 妈妈拒绝给我买男孩的鞋,因为这样不像话,而且把脚放大了以后会买不到鞋穿,毕竟女鞋只做到39码。 19岁时,我离开家上大学,终于有了自己买鞋的权利。我给自己买了双40码的男款运动鞋。我的脚趾终于可以在鞋里伸直,我用脚趾细细探索鞋里富余的空间,我还记得那种触感,身心一起舒展,原来我可以有舒服的鞋穿。 现在,我穿41码的男款鞋。十几年过去了,女鞋的最大码还是39-40码,看到很多漂亮的鞋子却发现没有自己的码时会有一瞬间的失落,然后大骂生产商不会做市场调研,最后转头拥抱更舒适的大码运动鞋。我也因此躲开了高跟鞋对我的折磨。不是因为年少的我不想尝试,而是因为根本买不到我能穿的高跟鞋。 我并不怨恨我的妈妈,她受限于她的知识,就像过去缠足也是由担忧的母亲狠心完成的。 希望女孩们都能穿上合脚的鞋。 因为鞋子合脚的时候,就是我们正视自己的感受,把这世界剪裁成我们想要的样子的时候。 (写作意图就是讲述自己的亲身体验。脚的尺寸一般跟身高是匹配的,高个配小脚会更容易摔倒。除了脚的大小,我从小体验到的性别歧视还有身高。我长到168以后就一直有成年人跟我说你不要再长高了,以后找不到对象了。亲戚甚至让我把身高分给他家的儿子。为什么身高对我来说是有毒的,但是对他儿子来说是必要的呢?小时候不懂为什么我听到这些话会很不高兴。)
我是只佛系的脚。 和鞋子分手后的第七天,我写下了这些话: 从来没有人觉得我好看,幸好我内心强大,从不跟他们计“脚”。从不让我抛头露面,怕我招蜂引蝶。 出个门给我裹的里三层外三层,好像我多见不得人。 别人家拉拉手,就好甜蜜,好害羞。到我这里,碰碰脚,就又带着勾引,又算是挑逗。 同肢不同命:人家手的待遇就是随时洗,洗完了各种油护着,那个温柔! 到我这里服务减半。偶尔去做个足疗还给我这通又是揉,又是捶,又是打。 不仅都不喜欢看我,嫌我不好看。还什么都怨我,妥妥的背锅侠。 如果脚长小了,会显腿粗,是我的错。 脚长大了,会显腿短,还是我的错。 难道腿就没毛病吗? 买东西,不是尖头鞋,就是高跟鞋,皮鞋,磨的我难受,都为了他们的好看,我必须忍受一切我不喜欢。 你和他们一样! 你用你的标准来强迫我改变。你说你是在保护我,不让我受伤害,所以我必须服从,哪怕是磨出了泡,我也去习惯你的安排! 其实我是只很佛系的脚,我也喜欢被放风的日子,我也喜欢玩沙子,喜欢被海水怕打的轻柔,喜欢被头发略过的酥软, 喜欢被人夸奖“脚踝好性感”的认可。 既然你们都要指望着我来托举你们,为什么不对我好些? 多爱我一些,你会发现我很浪漫的。 我可以带你去寻那千山万水,去看那人间万象。 你负责看风景,我负责送你如画。 可惜你们都不懂我的柔情似水。
当鞋子合脚的时候,我们不觉得这是运气,反以为天经地义。殊不知脚会变胖,皮革也会变僵,所谓"合脚",不过是两条各自奔忙的曲线偶然相交的一个点。 有绝对音感的人,耳蜗里天生内置了一把金尺。然而听觉随年岁衰退,到了晚年,整个世界在耳中降了半个调,苦不堪言。只是钢琴没走音,走音的是他自己。真正的苦不是不合脚,是“记得合脚的滋味”。 男女之情亦然。初见时连沉默都合拍,便以为是命定良缘。其实不过是彼时彼刻,你恰好是那个尺寸的脚,他恰好是那个尺寸的鞋。“你变了"三个字,是在控诉对方没有停在交叉点上等你。可谁又停得住呢? 鞋没变心,鞋只是旧了。此刻正好,已是大幸,不必拿它去抵押明天。
脚挺烦的。 天儿冷了,要给她穿厚袜子厚鞋子,天儿热了,要给她换轻轻薄的。皮肤干了,还要给她保养。 更烦的是,出入不同的场合,还要配给她不同的装备。上班的,运动的,遛狗的,party 的,休闲的…… 因为一双脚,鞋还被调教出各种讲究,材料无非皮、布和塑料,却偏能翻出争奇斗艳的花儿来,布洛克,牛津,乐福,玛丽珍,尖头,露趾…… 高低眉眼各不同。 脚,脚丫子,到底什么时候讨人喜欢啊?我想了一下,似乎当她一丝不挂的在湖水里荡漾,寸步不沾的踩在细沙滩上,某种从下至上的愉悦会像雾一样的从我心里浮现出来,像是清晨,花开了。 所以,脚的那些烦人的时刻,不知道是我们需要,还是脚的需要。
我有一个秘密。我的脚比一般人要大。 这个秘密我怀揣了20年。别人觉得我不爱运动,只有我知道其实是脚疼。别人都能穿好的鞋子,只有我,不合脚。 我憎恨我的脚。我盼望着脚能被鞋磨成合适的形状,和一般人一样的形状。可它冥顽不灵,执拗地保持它原本的状态。哪怕一次次红肿,疼痛,磨破,最终我也只是习惯了脚疼痛的感觉。 不如把脚趾砍掉吧?不知什么时候起,这样的声音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想法越来越真切起来。可我总是迟迟不能动手。大概我其实并没有那么憎恨我的脚,我想。有时候,我抚摸着它的形状,还是会觉得有些可爱。脚啊脚,如果你能正好地穿进鞋子,该多好呢? 咚咚,负责统计脚尺码的工作人员敲响了我家的门。 “脚的尺码……是什么意思?”我面露不解,心脏咚咚跳动,确保自己没有露出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一直以来,所有鞋都只有一种大小,人的脚也只有一种大小。我当然知道这一点,和所有正常人一样。脚怎么会有尺码呢? “以前不是大家都以为,人类的脚的大小都一样,不一样的是怪胎吗?但其实每个人的脚大小都不一样呢!只是大部分人的脚差的不多,只有少数人的脚和大部分人差的特别多,一般鞋子都穿不上。认为这些人有问题,所以歧视排挤她们完全是落后愚昧的想法。这里有一把尺子,你自己和家人都量一量吧。以后的鞋子会有很多种尺码,哪怕是一般人,穿上也会更舒服,更合脚的。” 我收下量尺和标注着如何量脚的宣传单,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太多的话争抢着想从嘴里蹦出,所以反而不知道该先说哪句。我像珍宝一样握着手里的量尺,压抑住了想要立刻流泪的冲动。 找妈妈,对,先找妈妈。 我要告诉她,其实我之所以总是不愿意运动,是因为走路时我的脚会疼。其实我的脚比一般人大很多,只是我一直不敢说。但是妈妈你知道吗?其实这样的人不是怪胎,其实所有人的脚都是不一样的。抱歉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之前真的很讨厌我的脚,我很害怕被认为是怪胎,但其实不是这样的。等我穿上合脚的鞋,我就会和所有人跑的一样快…… “妈妈,你也量量看吧?” 我把量尺和宣传单递过去,可妈妈的眼神让我无法理解。 “妈妈?” 妈妈一言不发,沉默地脱下了她的鞋。 妈妈的脚上,原本是脚趾的位置上,只有一块愈合的伤口。 (看到鞋子合脚的时候这个题目,就自然想到了“那不合脚的时候是什么样的?”,然后想到了一生都穿着不合脚的鞋子的人,又联想到了“削足适履”这个词。如果脚已经被削掉了,这时候来了合脚的鞋,又有什么用呢?带着这样的想法写了这篇。)
临时决定去家附近卖跑鞋的店。刚刚跑完 8 公里。那天试完鞋,从凳子上起来,有一深一浅湿湿的汗渍。 店里会提供袜子试鞋,我套上它们。跑步的袜子更贴脚,紧但没有压迫感。双脚踩在地板上。我看着它们,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 第一次去,于是踩着那双袜子先做了足型测试。足弓高度,落地压力点,脚长,足宽,还有屏幕上的热点图,结论就是,都很正常。有些意外,我的通常鞋子外后侧都磨损很严重,比如脚上这双,穿了得两年了,两边像被刀削去一半。 可店员说正常,那就正常吧。店里还有长 2-30 米的跑道,任意试穿试跑。 可是那远远不够。第二周穿着新鞋跑了 3-40 分钟后,足弓中心处开始刺痛。这是怎么回事?继续跑了一阵,跑到计划的距离,停了下来。拐角再走 10 分钟就是那家店,90 天内都能进行更换。可我没往那边拐。再试一星期吧。 一星期变成了半年,穿着它完成了三个月的半马训练和一次半马。直到某天在跑步机上跑完 90 分钟之后,右脚落地就生疼,走路一瘸一拐。我问 AI,这是怎么回事,把鞋的型号发给它,问,是这双鞋不适合我吗? 几天后,足底筋膜炎好些,我又去了那家店买了一双新鞋。第二天穿着新鞋去跑步,才几步一侧大拇指就开始痛,抵着鞋尖内部,像一辆小车从坡上缓缓往下滑,然后被墙挡住,抵压着墙,后退又压上,后退又压上,反复一个小时。 这一次跑完,我直接冲去了鞋店。还是昨天的店员,事情就简单了许多。我说,好奇怪,鞋子也不小,但我这一侧的大拇指感觉一直往前冲,抵着痛。店员说,你听过 runner’s knot 吗?那天,跟着他,一步一步,把鞋带穿过鞋口边缘毫不起眼的两个小口,把双脚微微向后固定,走出店里,双脚像是被人从后面温柔又有力地抱住。阳光正好,我站定,冲着这个结,拍了一张照。 大拇指再没有痛过。 可是,跑久了,足弓底部还是感觉微微的刺痛。这是怎么回事呢?之前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吗? (意图:想写一个不确定自己的感受,不知道什么合适的人。但她没有放弃,有一些瞬间,她感受到了合脚。)
当鞋子合脚的时候 小满在成年很久以后,才第一次知道一双包裹紧密有支撑的合适鞋子,穿在脚上是什么样的感觉。 小满非常喜欢买鞋。小时候总是穿亲戚家小孩的旧鞋,有什么穿什么,款式、花色、甚至大小都是随机的,小一点或者大一些,总有办法。小的话,挤挤能穿进去;大一点,穿个厚点袜子,或者加双鞋垫也能穿。至于好不好看,颜色如何,保不保暖,都是其次,有得穿就行。 当有能力给自己买鞋的时候,各种尖头、圆头、小皮鞋、大长靴、细高跟、小粗跟统统买上,运动鞋休闲鞋板鞋拖鞋也都安排,相信一双“好鞋”能够带自己去到想去的任何地方。收获的是一双伤痕累累的脚——各种水泡、厚茧出没在任何随机跟鞋接触的地方,脚趾变形、走路疼痛,跑不快也跳不远。 重新开始认识双脚,练习更稳定的站立、行走,每一个脚趾头都有需要用力的地方,赤脚站在地面上,感受双脚对自己的支撑,意识到自己的脚趾总是会无意识的蜷缩,足弓没法参与其中。开始告诉自己:让脚趾头舒展一些,双脚踩稳一点,让足弓重新撑起身体的重量,允许身体被稳稳的承托。 恢复活力的脚终于找到了合适的鞋。富有弹性又包裹紧密的鞋面保护双脚不会被路上的砂石或者风雨侵蚀,恰到好处的足弓支撑系统让小满在跑步走路的时候都能游刃有余,回弹的鞋底让每一步都走的安稳。 重要的是,这是一双,完全尊重双脚感受的鞋子,只服务于小满重新出发的脚。 *是重新出发的脚,也是被自身滋养重新出发的小满
我推不开他,鼻尖一股浓厚的酒味,挣扎的时候似乎还蹭到了墙上的呕吐物。 我已经够脏的了。这是酒店后街,凌晨三点,我本来想来这捡点东西吃。但还没趁机溜进后厨,就被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抱住了。四周喧闹,他一身蛮力,将我摁在墙角。 “救命!”我试图呼救,嘴巴上很快被盖上肥厚的手掌。 我太饿了,没有力气。 妈妈常说,有些事就是没有办法的,是命。 挨打的时候,她经常闭上眼睛。 我也打算闭上眼睛,接受今晚这个糟糕的命运。 哒,哒,哒。 一阵清晰的声响,打破不同酒吧混杂着的喧闹。越来越近了。 我睁开眼,一双黑色的高跟鞋,鞋跟由细又高,再往上是一身黑色的西装套服。一个女人,步伐稳健。 我妈说,城里女人不用干农活,她们都穿高跟鞋。 我没穿过高跟鞋。我不想干农活,所以我跑出来了。 醉汉还在撕扯我的衣服。他怎么会看不见这样一个锐利又美丽的女人? 但这样一个女人,为什么在这个时刻出现在酒吧后街?我死死盯着她,希望她是命运给我的垂怜。希望她不要只是路过。 她停在了醉汉身后。我和她对视了。 下一秒,她迅速地扯过男人的衣领,将他扔在地上。在他仰头的刹那,她抬腿,鞋跟在他的脖颈化了条漂亮的弧线。他倒下了。 她脱下手套,仿佛只是路过,又要走开。 “…… 谢谢!”我喊住她,我希望她多跟我说点什么。 她皱了皱眉:“不是因为你,他今晚本来就是要死的。” “但你还是救了我。”我站起身,一不留神,洞洞鞋踩到了地上的血:“…… 警察会不会觉得是我干的?” 她笑了。扔给我一个钱包——从男人身上摸出来的:“去买双鞋子吧。放心,你会没事的。” “像你一样的鞋吗?” “合脚的鞋就行。你得先跑得动。” “…… 你也会没事吗?” 她在没被溅上血迹的男人衬衫上磨掉自己鞋跟的血,又落回地面。 哒哒。 “当然”,她踩着高跟往外走,“我穿的只是双……不够合脚的鞋。鞋子罢了,不值得怀疑”。 后来我给自己买过很多双鞋,但总觉得不够。要多少双鞋子,才能遮住我脚背的创口和脚趾甲的淤青?要跑多远,才能甩掉那个晚上,我身上的贫穷与懦弱?要跑到哪里,才能追上那道锐利而美丽的杀意? (意图:只是想写一个当鞋子不只是鞋子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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