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这东西,平日里名声不佳,仿佛天生是来与人作对的。尤其在清晨,天还未亮透,梦还裹在身上,它忽然一声响,像冷不防有人掀了被角,把人从半是温暖、半是糊涂的境地里硬拽出来。那一刻,人对它的厌恶几乎是真诚的,恨不得立刻把它按灭,连同世上一切“不得不起身”的缘由,一并消灭干净。
可我与闹钟的关系,其实并不像这清晨一刻看上去那样紧张。它并不只是个扰人清梦的恶客,倒更像一个不大会讨好人、却颇有用处的帮手。重要会议靠它提醒,孩子的活动靠它催促,与理疗师约好的时辰,也要它在旁边敲一记边鼓,免得我被手头琐事牵住,到了时候还浑然不觉。人总以为自己记性不坏,安排也周全,实际上日子一忙,脑子里像摆了一桌残席,碗盏杯盘齐全,真要找哪一件,偏偏摸不着。
我倒一向不大喜欢用日历行程提醒。手机上的那一套东西,模样做得精致,脾气却太和软,铃声轻轻的,像生怕惊扰了谁。可人若正埋头工作,或正看书看到出神,甚至正沉浸在一场难得的闲适里,那一点温柔的提示音,简直如同隔墙咳嗽,听见了也未必当回事。真正有用的提醒,总得有一点冒犯人的本领;太客气,便容易失职。
所以闹钟的可贵,不在清晨那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而在于它替人守住了时间的关口。该赴的约,该尽的责,该停下的欢快,都靠它从忙乱里一一捞出来。早晨看它像仇人,过完一天再看,却像个笨口拙舌、十分可靠的旧相识。若善于使唤,它穿过晨起那一点紧张,实在是人生里极得力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