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作练习 65 | 被害人,受害者 一是最近看一部推理剧,总是要单独一个人待着的被害人让我气愤 二是有一种说法,“不要当个受害者,不要有受害者思维”。你怎么看? 15 分钟写作愉快!
观点二我认为有可取之处,如果一个人即使过去很久,还依然抱着过去的伤痛作为借口颓废,那ta只能沉浸在自己的悲惨叙事里无法向前走。 但我不支持对刚遇到变故的受害者鼓吹这种言论。一名受害者之所以被这么称呼,是因为ta受到的伤害已经成了既定事实,不仅身体的痛苦,心理上的痛苦也需要排解,这需要时间。我认为,在痛苦尚未愈合的情况下让ta立马摒弃受害者思维,无异于让腿断了的人站起来走两步。 反而忽视ta需要处理断腿和憎恨使绊子的人的时间,太恐弱了,可能造成二次伤害。 所以我认为要根据场合辩证看待这句话,否则这种强调主观意志的言论听起来很像“化妆不是给别人看的”的恐弱版本洗脑包。
《试论暴风雪山庄模式被害人分散之必然性与解法》 推理小说中的暴风雪山庄模式,指一群人,出于某种原因,聚集在一个与外界封闭的环境里。例如,下着暴风雪中的山庄,由于雪太大,通往此地的路被大雪封住,而通讯工具也无法工作。而这一群被困的人接二连三被杀,揭秘时凶手是为团体中的一员,是为暴风雪山庄模式。 近来有读者写信诟病,明明已经危机四伏,为什么被困的这群人多半依旧会选择自己待着,从而给凶手可乘之机? 的确,如果出场人物都聚在一起,即可相互陪伴,也可相互监督。笔者进行了一番思考之后,想到了如下原因: 1. 首先需要思考,这群人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一个即将发生杀人案的设定,那么,我们可以推测,这群人并非亲密无间的关系。例如,无论有意无意,曾经一起作为一场恶性事件的加害者,之后分道扬镳的一群人。又或者,一个枝结缠绕的大家族,悲剧一代一代地酝酿。因此,在第一桩凶案发生后,恐惧会放大人的猜疑、不信任,的确会更容易让人做出“还是自己待着比较安全”的决定。 2. 其次,凶手的主要诉求。首当其冲的肯定是完成杀人,其次是脱罪,再来便是谋杀行为需要传达某种信息。例如,若要把命案都归咎于鬼神怪谈,死法多半较为奇诡,需要一番布置;又如,现场的模样再现过去的事件,以期唤起内疚和恐惧,从心理上击溃被害人。一群人坐在一起相继被毒死不是不可以,只是它无法被称为一个故事,而是一个暗杀任务。对读者而言少了幽深的趣味性,而对凶手而言,杀人的过程,连带制造恐惧、杀人手法,都是其诉求必不可少的一环。于是可以说,被害人的分散是为了给故事延展空间。 3. 最后我想说,读者的抱怨也许并非在“分头行动”这个模式本身,而是被害人做出这个决定时,多半不加思考,非常情绪化。这种小说或影视作品中,被害人的形象是模糊的,是工具人,大多躲在房间瑟瑟发抖。更有甚者,又会突然因为自己的一个奇思妙想,鲁莽地跑出去单独行动。不过,推理小说大约可被归为类型小说,尤其暴风雪山庄模式在本格和新本格推理中最为常见。此种类型的核心在于诡计和解密,人物刻画的确是弱项。因此,对于小说家的挑战,并非“如何在被害人不单独行动的情况下完成谋杀”,而是诡计的完成是否完全依赖于人类并非最优解的行为。如果是,那么这种非理性的行为最好是出于人性的弱点,而非创作者人为对其降智的结果。 笔者并非资深推理小说爱好者,爱读,但是多为了谜面与消遣。基本没有尝试过跟侦探抢着去找出凶手。三天前,笔者在这栋陌生的房子里醒来。我对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毫无线索。除了客厅,卧室和书房,其他房间全被锁住了,没有窗户,只有巴掌大的通气口。冰箱里食物还足够,橱柜甚至还放了些能长时保存的干粮。于是,笔者便坐下来写了这篇文章。
大多数情况是,真正被伤害,被侮辱的人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受害者。反而,伤害,侮辱,欺负她人的加害者,毫无心理障碍地顶着弱者的身份,在道德高地上继续施加霸凌。 北岛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说的大概是坦诚的楚国人,“我蛮夷也”,尔能奈我何?但我悠悠华夏五千年文明熏陶出来的优雅底色最终还是要讲究一个名正言顺——高尚才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而真正死了的高尚者墓志铭只有卑鄙。
我阿婆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够批评我妈妈的地方。 譬如说,头发不会扎,让小孩像个小疯子。譬如说,懒惰,不搞卫生,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除此之外还有,过年时候不送礼,没良心,别人家小孩都送!过年时候送零食,硬的很,明知道她牙齿不好,咬都咬不动!过年时候送肉,油的很,明知道她三高不能吃! 还有,过年的时候,请客吃饭总是请不好,他们都吃不饱。直到有一天,我为了往肚子里塞食物痛苦不已,她却仍抱怨吃不饱。我问,你和阿公为什么中途走了呢?我们昨天剩了好多好多,都浪费了。 她说,我以为我们继续吃会不够,所以我们回去烧粥了。 最后我明白过来,她必须维持她那个受害者形象不可。我妈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让她满意,也无法阻止她把我妈是个如何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说的人尽皆知。 她这种受害者的表演是从何时开始的?是从她小时候作为养女生活时起吗?还是从我妈和阿公断绝父女关系,而她站在我阿公那一边起?是因为她如此需要这个受害者的身份,所以她才会心甘情愿和我阿公这样一个自私又糟糕的男人活一辈子吗? 我无法追究这一切的缘起,但我能看到她的这种受害者思维如何传递给妈妈和我。当阿婆反复念叨着我妈多么对不起她的时候,我妈也同样一遍遍念叨着阿公阿婆如何对不起她。过去永不逝去,无论未来的列车向哪里行驶,最终都会掉进她充满怨恨的回忆,好像她永远跨不过发现自己的妈妈爸爸根本不爱自己的那天。 “你阿公把没有刹车的电动车借给我,还不告诉我刹车坏了。我把这事告诉你阿婆,她说你家老头子也骑那辆车。这能一样吗?他知道刹车坏了,我不知道。他只骑一点点路,我要骑到单位。这是谋杀!要不是我出发前检查了一下刹车,我死了别人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而你阿婆,我本来以为她是好人,其实他俩根本是一丘之貉!” 她一遍遍地说。 “我小时候总是害怕被从家里赶出去,老头子老是威胁我,说我住他们的吃他们的,还不听话。他总是让我滚,然后把我关在门外。我小时候一直很害怕,害怕被他们赶出去,那我吃什么住哪里呢。” “所以我有孩子以后,我一定不会让她滚。” 有一天,在一次和我妈的冲突后,我生平第一次锁了房间门。她拼尽全身力气用整个身体撞门,一边撞一边骂:“这是我的房子,你凭什么锁门!” 我听着轰隆隆震天响的门,第一次因为家人感到害怕。 之后我和很多朋友说过这事,以证明我妈是个何等无法沟通的恐怖疯婆子。 我听着妈妈的原生家庭创伤故事长大,然后也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原生家庭的受害者。在原生家庭这个词风靡互联网之前,我和我妈就已是原生家庭创伤论的坚实拥护者。 我还经常讲另一个故事,就是我妈如何不同意我当老师,导致我被迫偏离童年梦想,最终只能悲惨地成为996打工人而无法得到寒暑假的恩惠这回事。 但有一天,我忽然想起来,是我告诉我妈,说我只有一份的精力,必须在继续科研和当老师之间二选一……是的,我妈是强势、控制欲强,但当时我真的必须听她的话吗? 不是。 那我为何要将自己包装成受害者? 因为我无法自己承担选择的责任和后果。选择让我害怕,所以我逃避了我的自由。 我无法理解我怎么会忘掉这回事。在我的记忆里,是我妈态度强烈地告诉我当老师是一个怎样糟糕的选择,而我为我妈的强势而愤怒,甚至故意拒绝了很好的实习机会来消极反抗她的这份强势。 我无法理解,对于“受害者身份”的需求,竟然甚至篡改了我的记忆。加深我和我妈的矛盾,让我做出自毁行动。这种自毁不是一种表演吗?我想起我的阿婆,在她离开吃不完的大餐回去吃粥时,在她说出那些自相矛盾的话时,她的大脑和记忆也是这样欺骗她的吗? 我又想起,在我的妈妈疯狂撞门的那一天,我是否对她说了滚?那天她面对我紧锁的房门,大叫着“这是我的房子”的时候,她是否想起了她童年时一次次被我阿公锁在门外的时刻? 我不记得我是否对她说了滚,我想哪怕我真的说了,我大概也会忘。就像我妈伤害我的话,她也总是记不起。正因为意识不到有多伤人,所以才会随口说出。又因为是随口说出的,所以说完也就忘了。 但无论什么时候,我妈都没有说过让我滚。 而我,我必须承认—— 我不是我自称的那种受害者。 我可以自己选择,我有主观能动性,我的命运一直是我自己决定的东西。 我会受到伤害也会伤害别人。 是我选择了一切,包括选择成为受害者。 我并非我声称的那样无力、弱小、被动、没有选择。我并非我所说的那样无辜地承受了一切。 总有人要停止成为受害者。我不再需要受害者的身份了。所以我不再是了。
根据主题提供的信息,一 气愤的似乎是来老师提到的“缺乏自我保护”,可能在看到这类信息时,相比气愤受害者没有采取“更明智”的措施,可能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气愤她不够爱自己,不够关注自己、不够了解自己的处境。 二 你不能有受害者思维,是“你不能改变世界,但可以改变自己”的变体。这类说辞是把改变世界、聚焦施害者排除在外为前提的。它是在回避与施害者的冲突,转过来告诫受害者如何回避冲突。就挺欺软怕硬的。此外,它否定了受害这一事实,转而把“受害”扭曲为受害者的认知扭曲,但是包装为“为受害者好”,就挺恶意的。 追加个三,受害者不是“谁要当”的,受害者是存在受害事实之后的一个状态及对这个身份的客观描述。一个被侵害的人,让她不要认领受害者身份,那加害者是不是也可以不认自己加害的身份了,反正没人说自己受害嘛。 受害者这一身份是有必要存在的。受害者思维/心理是一个有语境的词,它指向特定的思维/心理:如长期陷入受害应激状态、应激情绪之中。不要当个受害者的语境是“不要一辈子活在应激状态中”,相关的不要有受害者思维的语境是“不要一直陷入受害应激情绪、思维中”,它提倡受害者“有不被应激束缚的未来”,提倡受害者应当去看向这个更自由的未来。总之,它提倡的是“不要被束缚”。 但是,它归根结底是一种旁观者视角。它提供的是建议,它不是在提供对“正陷入被侵害”这一处境的人的协助。而对受害者来说,需要的是协助而不是建议。更何况,被侵害和应激其实是完全不同的处境,因而感受什么的也不一样,尤其是受害者思维之类的词汇往往面向于性犯罪受害者,这种类型的受害,应激的程度并非一般向。哪怕只是应激,人也会因构成她个性的经历、过往等恢复良好的速度不同。 群众对受害者的“建议”,不配备实质性的协助,和“要求”可以说是同一种东西。此外即便有协助,也未必等同于有要求的权利自由。 语言在表达方和接收方会呈现完全不同的理解语境。如果为受害者好,最起码以受害者的理解语境优先吧。不仅不这么做还反过来驳斥受害者,教导人如何为人处事,说情商低都是夸奖了。 尽管以上能提供一种主张,即受害者优先。 在社会层面上,这种被反对的主张——受害者思维,也是需要被提出的。正确并不都是一种天然的、本该如此的东西,社会的需要被修正,也是在认知到不正确之后得以被领会。它被反对,只是因为它反馈的恶多于它提供的支持,这种结构并不利于一种向好的长期建设,与其目的的“为受害者好”背道而驰罢了。
(我又来胡说八道了^_^) 听起来是个悖论,但我觉得这都说明一个问题,这背后的施害人似乎隐身了。气愤那个暴露的被害人说明我们有受害者思维?这有点说不通,不应该是说明我们有自我保护意识吗?正是因为有施害人的存在,我们才不得不学会如何自我保护,这是个很废力气的学习。这让我想起来之前一直被一个群体提出的倡导,不要把镜头对着受害者,要把镜头对准施暴者。当时冯远征(一个男演员)不就是因为演家暴男太像了,以至于现实中曾被愤怒的人民群众“制裁”过吗?这说明关注施暴者是很能唤醒大众的秩序意识的,而不是就那样沉溺于情节,而忽视了背后被隐藏着的不合理机制,从而无意识间成为了这机制的帮凶。 我觉得与其说不要有受害者思维,不如去研究如何减少施害人。当然这是社会的问题,个人很难改变。但我觉得对个人来说,先不要苛刻自己有受害者思维(起码自己能先不内耗哈哈哈哈)应该直接指责背后的施害人。当这种个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也许就会成为社会共识,接着推动相关的制度建立。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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